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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無錫發佈“租房可落戶”的新政,引發社會廣泛關註。
小編發現,鄭州、揚州、濟南等多個城市近期也已提出或醞釀提出類似舉措。其中,把租賃房屋納入“合法穩定住所”范疇成新趨勢。
業內人士認為,若租房不能落戶,租購同權便無從談起,租房落戶有助保障租賃群體權益,更多城市或跟進。
作為全國住房租賃的試點城市,除瞭在年底前推出住房租賃服務平臺,杭州會采用怎樣的模式去發展租賃市場呢?
多地推出租房可落戶!
7月28日,在無錫市政府召開的2017年度市政府第四次例行新聞發佈會上,無錫市政府宣佈瞭一條大消息 租房可落戶!
新修改的《無錫市戶籍準入登記規定》提出,取消60平方米購房準入要求,租房者也可申請落戶。
新規提出,凡在無錫租住經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租賃登記備案的合法租賃住宅,同時具備參加無錫城鎮社會保險、申領(簽註)《江蘇省居住證》均滿五年(宜興為均滿三年)條件的,準予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落戶。
其實,7月中旬,廣州就承租人子女就近入學提出“租購同權”,此後,各地有關住房租賃市場的動作就未停歇。
小編梳理發現,除瞭無錫,鄭州、揚州、濟南等多地近期也提出或擬提出“租房可落戶”的舉措。
鄭州明確在縣 (市)、上街區政府駐地鎮和其他建制鎮有合法穩定住所 (含租賃)的人員,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可根據本人意願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在城鎮以社區為單位,設立社區公共戶口。對在本轄區實際居住但無本人合法房屋產權的人員,統一在社區公共戶口落戶。
濟南在《關於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中提出,取消投資納稅、購買房屋等落戶限制,對市內五區(歷下、市中、槐蔭、天橋、歷城)以外常住戶口人員,在該區域內同時具備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合法穩定就業且按規定參加本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滿2年,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在居住地申請落戶。
可見,取消購房落戶政策,將租賃房屋納入“合法穩定住所”的范疇,成為一種新的趨勢。
在租房落戶條件方面,各地門檻高低有別,多以在當地繳納台中二手廚具買賣社保的年限來劃定。
鄭州為外來務工人員落戶設置瞭在鄭州參加城鎮社會保險滿2年的條件;揚州要求擁有穩定就業並不間斷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滿5年。此外,對於一些重點人群的落戶條件,一些地方還進行瞭進一步的放寬。
比如,無錫明確,對高校畢業生、收購餐飲設備中高級技術工人、留學歸國人員全面放開戶籍準入,隻需在無錫依法繳納社會保險並申領(簽註)《江蘇省居住證》,準予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來本市落戶;且不設定合法穩定住所的具體條件,可按實際情況將戶口落在自有住宅、租賃住宅、單位集體戶和社區傢庭戶中。
“此類政策充分說明當前熱點三線城市戶籍制度改革和租賃制度二手餐飲設備估價改革的導向,預計後續其他城市也會跟進,這將有助於保障租賃群體的權益。”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說。
住房體系向租賃市場傾斜是必然趨勢
自中央明確提出“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這一基調後,近期,推進購租並舉、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制度陸續出臺。
從住建部等中央部委表示要立法明確租購同權,並將推向全國,到廣州、武漢等地已經提前開始積極探索租購同權政策,可以預計,未來租購同權肯定將會在全國范圍內實施。
此前,很長一段時間,想要落戶,買房可能是唯一的途徑。
而現在,以北上深等一線城市,蘇州杭州等二線城市為代表,越來越多的城市逐步取消買房落戶的限制,轉而采取積分制等落戶模式。
深圳市房地產研究中心研究員李宇嘉說:近來廣州、無錫出臺文件,實際是響應國傢政策號召,整個住房體系向租賃市場傾斜是必然趨勢。
這些舉措說明旨在縮小租戶和業主的權利差異,但“租戶想要跟業主一樣享受無差別的、同等質量的社會公共福利是不太可能的,放眼全球都沒有這樣的例子”。
租房可落戶,可謂是“租購同權”在戶籍領域的體現。未來,承租人還能享受哪些公共福利?
“由於入學等重要公共福利都與戶籍掛鉤,若租賃不能落戶,‘租購同權’就無從談起。”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表示,租房可落戶有利於租賃關系穩定,而租賃關系穩定的核心其實是產權中的資產收益和使用權中的公共福利。
此前,住建部等九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在人口凈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通知》,廣州、深圳、南京、杭州、廈門、武漢、成都、沈陽、合肥、鄭州、佛山、肇慶等12個城市成為首批試點。
隨後,住建部有關負責人對媒體表示,未來將通過立法,明確租賃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建立穩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務方面與買方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這12城會否加入“租房落戶”的陣營?張大偉認為“肯定會”,但他也擔心,基於租賃關系的立場不同,房主一般不會願意承租人落戶,這就可能引發權利分割的沖突,關鍵是要看政策細則如何設置與落地。
張大偉認為,鼓勵租賃有兩個辦法:要麼是直接增加租賃房源,北京、上海等地已經在做;要麼是增加租賃權利,但要先征得房主同意或者保護其應有權益。“如果隻想與房主分割權利,則可能引發租金上漲。”
杭州如何跟進租購同權
作為全國住房租賃的試點城市,杭州會采用怎樣的模式去發展租賃市場呢?
此前,杭州的經紀管理平臺與真房源平臺都已運行得比較成熟,在此基礎上,杭州將會推出住房租賃服務監管平臺。
這個平臺以“三個全覆蓋、一個全納入、一個全共享”為目標,實現供應主體、租賃合同網簽、信用評價體系全覆蓋,把公共租賃住房、長租公寓、開發企業自持房源、中介居間代理房源、個人出租房源全部納入平臺管理。
對於杭州作為試點城市,如何發展住房租賃這一課題,房產專傢也多有建言。
“原來杭州的租賃市場就是散戶市場,房源分散、管理混亂。房東不願意花更多的精力在出租的房子上,一般都直接委托中介機構進行管理,進而產生群租、租賃關系不穩定、隨時解約等現象,有的還會發生鄰裡糾紛。”
浙江工業大學房地產研究所所長虞曉芬說,未來杭州重點要培育以企業為主導的租賃機構,通過回購、增加土地市場供應、限制房源再開發等方式將空置房源利用起來,這光靠目前市場上已有的長租公寓企業還不夠。
企業做租賃有多方面好處,不但有利於租賃關系的穩定,政府對租賃市場管理更為便捷;而且企業還有專業的人才對出租房進行經營管理,從用戶需求、產品定位等多個角度去打磨產品,讓產品更加精準化地被用戶接受。
同時,專業的租賃企業,對整個租賃市場也能起到引領作用。
虞曉芬特別表示,杭州作為試點城市,應呼籲政府部門能夠降低稅費,又或者通過財政扶持租賃企業的發展。
“以往為什麼企業不願意做租賃,就是因為租賃交易稅費很高,房產稅、增值稅、印花稅等等加在一起占總租金收入的18%左右,這可不是一筆小數目。但是個體房東出租房源,在操作層面上能夠變相地偷稅漏稅。”
透明售房研究院院長方張接也表示,如果沒有政策支持,那麼目前的租賃市場租金收益低、盈利空間小,企業轉而進軍租賃市場的動力就不足。
浙報傳媒地產研究院院長丁建剛則說,可以效仿上海推出低價的租賃地塊。
“如果租賃地塊的地價與商品住房的地價接近,那麼住宅租金回報率隻有2%左右,不管是什麼性質的企業,誰也做不瞭。”而上海這種模式,因地價低,能保證租金回報,就具有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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